解答:全电发票如何申领、需不需要抄报税、如何保存、能否作为入账凭证!
数字化电子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,设立税务数字账户,实现全国统一赋码、智能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、自动流转交付。
#1
答疑热点问题
数字化电子发票如何申领?
纳税人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,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,无需领用数字化电子发票,系统自动赋予开具金额总额度,并根据纳税人行为动态调整。
#2
答疑热点问题
已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范围的纳税人,其前期领用的税控设备如何处理?是否还需要抄报税?
已纳入电票平台开具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的纳税人,主管税务机关暂不收回其税控设备,其持有的税控盘、税务UKEY等税控设备仍需按月(季度)进行抄报税操作,未及时抄报税将影响纳税人正常申报。
已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范围的纳税人未缴销税控设备,需要对前期开具的税控发票进行红字冲销的,需要在税控设备中开具红字发票。
#3
答疑热点问题
我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,作废后的我已使用的授信额度会退给我吗?
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无法作废,只能红冲。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(以下简称“纸专”)、增值税普通发票(以下简称“纸普”)的纳税人,其开具纸专、纸普时扣除的授信额度,可在当月作废发票后实时回退。
#4
答疑热点问题
试点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开具、取得的发票信息进行查询?
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(四川省电子税务局【我要办税—税务数字账户】模块)后,可通过“全量发票查询”模块查询其开具和取得的发票。
#5
答疑热点问题
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,单张开票金额有限制吗?
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(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【我要办税—开票业务】模块)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,在开具金额总额度内,没有发票开具份数和单张开票限额限制。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,最高开票限额和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。
#6
答疑热点问题
我公司想以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
件作为税收凭证,还需要同时保存对应
的电子件吗?
需要。根据《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0〕6 号)的规定,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,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。
#7
答疑热点问题
纳税人收到一张数字化电子发票,自行打印后,纸质打印件上没有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,是否可以作为报销入账的凭证?
纳税人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可以作为报销入账的凭证,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,但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全电发票电子文件。
#8
答疑热点问题
收到纳税人销售商品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,发现发票清单和票面在一起,像这种商品种类较多的,发票清单和票面不需要分开吗?
数字化电子发票无固定版式,无最大开票行数限制,交易项目明细要素能够在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票面信息中全部展示,无需另行开具销货清单。
来源:四川省税务局宣传中心